马龙县认真落实各项干部纪律和规章制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保证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持续推进。
严治干部“走读”。马龙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治干部“走读”的通知》。要求县级领导带头驻夜值守,确保每周有一半时间在马龙。乡科级干部,原则上家住县外的县直单位科级干部或家住所在乡镇(街道)工作外的科级干部,每周只允许中途回家一次。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从严抓好科级以下干部“走读”问题。在整治干部“走读”中严格执行值守、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请销假、住夜值守督查、举报受理、责任追究“六个制度”,进一步形成干部“走读”治理长效机制。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县作风办不定期进行抽查,已开展专项督查2批次,下发督查通报1期。
严禁公车私用。该县坚持从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做起,言必行,行必果,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消除在公车使用上的模糊认识,自觉遵守公车使用的有关规定,杜绝侥幸心理。遇过节放假和周末,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任何个人不得使用公务车辆办理私事,确保出现突发情况时,车辆能够及时就位。同时,县作风办加大督查力度。
严守八小时外圈子“文化”。八小时外,要求所有干部必须在职在位,进一步加强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的学习;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以党纪国法为戒尺,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时常保持自省、自警、自重、自励,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自觉防微杜渐,做到警钟长鸣;积极倡导“八小时内快乐工作、八小时外健康生活”的理念,牢固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确保身心健康,洁身自好。
严查违纪违规。严格执行各项干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禁出现干部参与赌博、接受吃请和请吃、收受礼品等违法违纪行为;全县村(居)以上干部严格执行廉政档案制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杜绝出现“灯下黑”、“灯不亮”和不作为,对违规违纪现象实行“零容忍”。 2015年以来,县“作风办”采取实地察看、现场录像的方式到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和县城各主干道、部分餐饮酒楼、茶室、景点、娱乐场所对作风建设开展明察暗访46批(次)、出动督查人员137人次、督查单位166个次,受理群众举报3件(次),发出督查通报11期,查处作风问题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