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三抓”力促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2-31 14:39:20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以来,文山市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严肃惩处,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新成效。

抓教育。发挥教育、宣传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引擎发动作用,多种形式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今年以来,组织了全市17个乡镇(街道)、市属部门的171名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了为期2天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和“两个责任”知识测试;组织9138名党员干部到文山监狱、州图书馆、州法院等接受警示教育;向全市6000余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该市还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团分别到全市17个乡镇(街道)和56个市属部门开展宣讲。做到《准则》、《条例》宣讲全覆盖,不留死角。

抓监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突出抓好“四风”整治,针对部分干部“庸懒散拖”、“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缺乏担当、行政效率低下和服务群众意识差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6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纪律涣散的38名干部职工和1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对在节假日期间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27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开展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明察暗访2次,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2个市属部门领导班子进行廉政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抓惩处。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以维护民利为核心,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整治、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抓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件143件,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94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02件,转立案48件,初核了结54件;立党政纪案件59件71人,立案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5.26%,结案58件70人,结案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2.63%;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乡科级干部24人、一般干部12人、其他人员34人),其中,党纪处分57人,政纪处分26人,双重处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