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为全面实现“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主动适应,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养成“严”的习惯、“实”的作风,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并巩固活动成果,持续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六个表率”,坚决做到“六个不能”,加大对“慵懒散混”行为的整治力度,着力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不正、为官乱为等问题,将温吞型、打盹型、太极型、木偶型、比划型、说唱型“六型”干部淘汰出局,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有位有为。市委相继出台了《关于玉溪市党政机关“敬业有功、怠业必惩”实施方案》,制定《关于从严整治“为官不为”推动玉溪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意见》,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执纪问责,重点对缺乏担当进取精神、工作无所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不力等10种“庸懒散混”行为和“六型”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实施问责2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以下干部23人,营造了“敬业有功、怠业必惩”的干事创业环境。
坚持依规治党,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加大治本力度,推进标本兼治,深化相关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突出着力坚守政策原则“生命线”、着力架设党纪国法“高压线”、着力明确权力运行“斑马线”三个重点,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为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件2066件(次),立案683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1件,乡科级干部1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6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抓早抓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对党的忠诚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把守住纪律底线作为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主动担当起主体责任,严管严治,切实抓早抓小,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通过信访监督、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时时提醒,让干部“不想腐”。先后对189名新任县级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专题培训。制定《玉溪市关于实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玉溪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和《玉溪市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一批制度。去年以来全市市、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共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集体约谈394人次。通报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问责干部5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