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多措并举构建立体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发布时间:2015-12-30 08:56:41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年来,东川区围绕规范权力透明运行,努力在权力结构配置、权力运行监督和信息化防控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通过实施乡科级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班子决策主要领导未表态等制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绩效管理,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采取风险查找、职权梳理、等级评定、措施制定等措施,做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紧紧围绕东川转型发展全面振兴的重点工作,再次查找权力集中领域、资金密集领域、资源聚集领域和监管薄弱领域廉政风险点,个人重点查找职能职责、权力行使、作风状况等方面的风险,单位、部门重点查找决策议事、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三定”方案规定,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以及单位内部行使的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进行再次全面清理和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范围,编制《职权目录一览表》和“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根据个人岗位和部门、单位的权重、处置资金物资资源量、自由裁量权大小、服务社会关联度和社会评价评议情况、信访、投诉和发案量、媒体曝光率,以及违规行为后果等因素,量化综合评定标准,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对风险点进行再次评定。对已制定的防范措施,结合风险等级的再次评定,深入分析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重新制定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全区各级各部门共梳理权力数1118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466个,梳理内部机构603个、个人岗位8153个,查找风险点14147个。

采取拓宽防控方式、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三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一系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与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行政效能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校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效结合,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公开栏、办事指南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权基准等,着力打造覆盖各层次、各领域的立体公开网络,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互动性,更好接受和引导群众监督、社会监督,防范风险发生。建立健全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加强权力的科学配置,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以信访信息为基础,综合廉政风险排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案件检查、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电子监察、纠风治理、审计等各方面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加大动态监控的力度,定期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自查和抽查,及时发现漏洞缺陷并加以改进。全区各部门共制定防控措施17149条,制定相关工作规定477个。

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档案管理三项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要求,各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类防控的原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本人承担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廉政风险防控主体功能,防止走形式。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系点制度,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公、检、法和特管会廉政风险管控工作的落实;派出纪工委书记(负责人)负责督促指导所负责和联系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档案,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职权目录一览表》及其班子成员《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报市廉防办;各镇(街道)、各部门、社会组织、各村(社区)《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职权目录一览表》和实职副科以上领导《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报区廉防办;其余内设机构和人员相关表格在本单位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