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纪委下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早提醒,早预防,提要求,划“底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作为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取得的成果,坚决反对“四风”。要紧盯节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精神,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知为全市党员干部划定“底线”,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八个严禁”: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二是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三是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六是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七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要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要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