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5-12-29 14:50:33   来源:德宏州纪委

12月28日,德宏州纪委印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紧盯节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通知重申,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要开设专栏,加大对作风纪律建设规定的宣传报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设立网络监督举报专区,认真受理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要牵头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元旦春节期间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作风建设的问题,严查快处、快查快结;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机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