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推进中,严格贯彻省、市纪委有关要求,立足实际,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基层稳定。
搭建平台,倾听群众诉求“全面化”。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建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2个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群众诉求的督查、协调等工作。县纪委和信访部门协调配合,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会议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畅通群众诉求中心,在144个村委会设立了群众诉求工作室,各群众诉求中心(工作室)确立3-7名畅通群众诉求工作人员,其中村民小组长为本诉求中心的群众诉求联络员,负责做好群众诉求平台的系统管理、监督、信息处理等相关工作,确保群众诉求“有人听”、“听得到”。二是改善办公条件。投入经费为全县11个乡镇(街道)、1个华侨管理区分别配备了电脑和录音笔,144个村居委会实现了电脑全覆盖、网络全链接。目前,各乡镇(街道)纪委和村(居)委会诉求中心均实现“七有”即: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牌子、有制度、有经费、有投诉信箱。为全县解决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有序、规范推进奠定基础。
会诊处理,受理群众诉求“科学化”。针对群众的具体诉求内容,采取先分析再分类进行处理的方式,做好群众诉求“会诊”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受理工作“科学化”推进。一是分类处理群众诉求。按照“三分、三定、三联、三督”(分析分流、分类办理、分解任务,定专人、定责任、定时间,领导联系、部门联动、上下联办,督查、督促、督办)工作法受理群众诉求,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诉求的由纪检监督机关办理,纪检监察业务外的分流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二是协调办理群众诉求。安排专人负责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并严格工作时限,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对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分管联系群众诉求工作的领导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会诊式”处理,确保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教育到位、困难群体帮扶到位。三是吸收群众参与办案。对涉及群体性利益的集体访、联名访,特别是反映基层干部财务混乱、村务透明度不高等农村复杂疑难信访举报案件,严格筛选吸收3至5名讲党性、讲原则、有责任心的群众代表参与办案,消除上访群众思想疑虑,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群众矛盾。
完善机制,解决群众诉求“高效化”。一是实行领导接访制。明确规定了接访时间、地点,参加接访人员、接访工作程序、处理问题原则、督查督办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参与接访的领导,能现场答复的由带队领导安排相关部门给予现场解决答复,现场解决不了的由带队领导批示转办督办。二是推行下访和约访制。由县纪委常委带头,采取入户走访、随机调研、专项活动、交心谈心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开展下访接访,协调解决群众诉求问题。三是实行领导包案制。推行县纪委常委联系点制度,每个纪委常委划分2至3个联系点负责做好联系点的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信访工作的受理、指导、监督工作,按照“六包”责任制(即包调查、包办理、包结案、包息访、包稳定),每年每人包案处理信访问题不少于3件。
强化监管,落实群众诉求“常态化”。一是“全程化”管理。县纪委明确1名信访干部专门负责对群众诉求办理情况进行全程化跟踪管理,坚决纠正“一转了之”、“无所作为”现象,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协调、跟踪督办、落实责任、解决诉求。二是“定期性”通报。每月定期对全县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信息录入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三是“经常式”督查。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点与随机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领导干部接访情况、交办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等进行督查,确保每一件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