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以抓干部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从小处着手,做到早发现问题,早咬耳扯袖,早查处惩治,把纪律挺起来,规矩严起来,制定落下来。
抓会风会纪,对小问题实行零容忍。加强对会议(培训)出席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迟到、早退、玩手机、打盹等不遵守会议纪律、无故不按要求参加会议或随意安排人抵会的情况。印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前面的问责办法(试行)》,明确了不遵守会议纪律应问责,把纪律立在前面,规矩定在前头。在抓会风会纪过程中,由县作风办对县内召开的各类培训及会议进行随机抽查,对迟到、早退,开会打瞌睡、玩手机、无故缺会,找人抵会等行为进行点名道姓问责处理。2015年,富源县对违反会议纪律的4名政协委员和13名领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安排人抵会的5名政协委员和10名领导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抓上下班纪律,整顿机关作风从小处着手。采取电话随访、跟踪走访、同步录音录像、询问质询等方式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67个县直单位(部门)及各村居委会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请销假情况、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做到“小事”早抓严抓,严防“庸、懒、散”,促使全县干部职工“上岗”、“在岗”、“在状态”,从而转变干部作风。2015年,14个单位22名干部职工因上班时间未在岗、上网淘宝、玩游戏、看影视等被通报批评,同时22个单位27名领导因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
抓查处惩治,对违纪行为“早下手”。富源县注重对违纪违规问题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挽救犯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个别问题发展成普遍问题。对明察暗访发现或群众举报查实公车私用、违规办理客事等违纪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1至11月立案8件,其中公车私用案件4件,违规办理宴席3件,违规出入娱乐场所1件,8名干部受党政纪处分,追缴违纪礼金1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