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坚持“四个严格”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12-25 08:54:20   来源:怒江州纪委

贡山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通过“四个严格”,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有效的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制。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在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对2014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的17个优秀单位和25个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10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大会进行了述廉,与会人员对述廉(职)对象进行现场质询,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廉(职)对象进行了测评,会后对21名基本合格个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严格加强干部作风。全县各部门公车出县共报备187件(次);22名国家公职人员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三项谈话”等制度,对29名新提拔乡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为新提拔的24名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

严格抓实党风政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共清理权力目录503个,排查廉政风险点791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924条;积极监督“六个严禁”的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还未发现有违法乱纪的事件发生。切实做好民生资金管理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民生资金管理平台发布信息13条,民生资金总额达1392万元;联合财政、审计,对县直机关28个单位进行了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联合财政,对县直相关单位2013以来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启动开展2015年度民情巡视工作;深入开展全县干部职工纠正“四风”及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累计9次。

严格加大纪律审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4件(包括1件重复举报件)。其中:来信2件,来访6件,电话举报1件,上级交办5件。涉及党员领导干部5人,涉及单位3件;初核11件,转办1件,归档处理1件,批评与建议1件。办结3件。2015年至今,共对6人启动了行政问责程序。审结案件2件2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挽回经济损失14.14万元。受理扶贫救助、惠民政策落实等群众诉求意见156件,办结156件,办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