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五项举措”扎实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24 09:49:2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景洪市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切实加强领导。12月22日,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会,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坚决克服“年年搞、老一套”的模糊认识和“走形式、搞应付”的错误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安排好各方面工作,按要求完成考核工作。检查考核分10个组,分别由市委常委带队、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成员单位组成,对全市70家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突出考核重点。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及加强作风建设和纠正“四风”等情况,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严格考核程序。各考核组通过“听”、“谈”、“查”、“评”,即:听取被考核单位落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对党政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通报信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处理情况等涉及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检查被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及有关痕迹资料;对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与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检查考核单位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考核的同时,述廉述责一并进行。

严肃考核纪律。要求考核期间检查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的吃请,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的任何礼品,不得向被考核单位提出与考核工作无关的要求。

强化责任追究。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组织处理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