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五举措”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12-24 10:42:00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芒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三转”要求,积极探索研究派出机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找准职责定位,理顺“派”与“驻”的关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找准职责位置。立足“三转”,认真对派出纪工委的职能职责进行精准定位和明确,紧紧围绕执纪监督问责这条主线,抓住执纪监督的重点对象、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创建监督模式,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坚决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变“大包大揽”为“术业专攻”,不做“运动员”,当好“裁判员”。

突出日常考核。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监管工作项目,对联系单位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建立独立的工作考核机制,并将考核成绩并入全市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估中,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年终考核有“发言权”,不断提升派出机构的监督效能。

注重信息畅通。为充分发挥各联系单位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建立联络员QQ平台,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进行工作交流和业务学习,不仅加强了纪工委与联系单位的工作沟通,另一方面也利于单位与单位之间形成“学、比、赶、超”的工作氛围。

理清内部关系。纪工委和机关各室的位置处理重点就是在于合理分工,把联系单位的思想教育、制度防范、督促检查等基础性、日常性的工作从机关各室剥离下移到各纪工委负责。纪工委侧重于工作监督检查、督办指导,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抓实思想教育,制度防范,督促检查和服务性。

强化自身建设。通过建立派出机构月交流制度、定期向常委班子报告工作制度、轮岗交流制度及纪检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干部自身建设,严防 “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李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