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出台制度发挥纪工委监督作用

发布时间:2015-12-23 17:34:00   来源:迪庆州纪委

为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州纪委派出纪工委州监察局派出监察分局的工作职责,实现迪庆州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迪庆州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迪庆州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了《迪庆州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行办法(试行)》,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运行办法共十五条,对工作机制、工作权限、工作职责、监督执纪事项等内容进行明确。建立完善了州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副书记牵头负责,机关各室和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以指导、督促、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主的运行管理工作机制。

运行办法细化了纪工委工作内容,建立了信访办案、工作报告、列席会议、工作回访、重点巡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来信来访处理和查办案件工作程序,建立了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列席联系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或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专项巡查或重点巡查等工作举措,为纪工委发挥监督和预防职能提供了工作载体和制度依据。为创新迪庆纪检监察机关管理运行模式,机关运行管理高效运转,优化纪工委管理,强化纪工委监督职能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