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
近日,昆明市纪委下发《关于加强对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行安排部署,挺纪在前,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通知》明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紧盯节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精神,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同时,《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并再次重申了“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十一个“严禁”的规定。
为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政务网、纪检监察网、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报道,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聚焦“四风”,牵头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要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据了解,今年以来,昆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节点,强化明查暗访、网络监督、查处问责、通报曝光等措施,驰而不息正风肃纪。1月至10月,昆明市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90起,处理1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9人,在全市范围内对28个典型案例涉及的32名责任人问责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