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聚焦监督执纪职责,对全县稳增长政策措施等5项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增强执纪效果,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扎实开展全县稳增长政策措施纪律检查。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干部纪律作风,突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和监管薄弱的领域,将影响改革发展的9种纪律作风行为和5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重点查处范围,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对全县53项重大建设项目和13项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57人次,对重大项目建设履职不到位、监管协调不力的4名干部(其中科级领导3名)进行约谈,对在旅游项目实施中收受贿赂的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切实加强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制定出台了《洱源县纪检监察机关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按照州、县、镇(乡)和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实施监督检查。落实州、县纪委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县级采取例行检查、随机抽查、电话督查、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网格化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每月不低于3次的监督检查;镇村两级按照“一周一检查,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评比”的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量化考核。加强对环保、财政、审计、发改、水利、流域局及镇乡的日常监督,督促抓好网格化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361次,发现问题574个,已责令责任单位全部整改完毕。约谈14名洱海流域责任单位“为官不为”对象和19名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人,问责1名干部。积极开展环境执法与行政监察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共下发整改通知书74份,立案38起,排查排污口867处,封堵730处,没收地笼557条、挂网144张,处罚罚款69.75万元。
持续开展“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切实将纪律挺在前面。截止目前,全县73个部门和78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了严禁收受“红包”承诺,对20个重点单位开展了严禁领导干部收“红包”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62名“为官不为”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同时,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回头看”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总结教训、严格纪律,加快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为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持之以恒开展“3.03”“4.17”地震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成立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洱源县“3.03”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全程参与救灾物资发放、项目开展、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县地震恢复重建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共对所涉及的总投资7.27亿元的8大工程113个项目进展情况、86个包保单位161名包保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累计检查450人次,约谈28名领导干部,督促整改问题120个。
认真谋划“五网”建设和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两项纪律检查。紧紧围绕省州纪委《关于开展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5年大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将两项纪律检查作为强化监督执纪职责的主要任务来抓,聚焦纪律作风问题,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政策贯彻落实、具体工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纪律要求等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