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落实主体责任 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15-12-22 15:06:25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龙陵县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制定《龙陵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任务分解到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人社局6个主责部门并分类制定了实施方案,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抓好落实。全县共957个单位、4238名领导干部做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个人承诺,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13起,在10个乡镇、46个县直单位开通民生资金监管平台。

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发出通知,严明纪律要求。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网络游戏、淘宝购物、串岗聊天等不在工作状态的行为。按照有责必究、追责必严的要求,严肃整治各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共对15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进行了追责问责,对18个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进行了通报。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坚持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制度,坚决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看病贵”问题。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坚决纠正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上学难”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保健食品打“四非”以及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整治,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63起,罚没14.1万元。

认真受理群众诉求。抓实抓好《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诉求等信访问题工作办法》等9个诉求受理工作办法和21个诉求解决机制的贯彻落实,建立并严格执行群众诉求录入、办理季度通报制度,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五级联动平台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3286件次,办结3280件次,办结率99.8%,群众满意率99.9%。

(高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