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将完善机制作为整治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治本之策,用好组织力量、班子力量和群众力量,着力完善惩戒、责任追究和群众监督三项机制,三管齐下治干部不为与乱为,促干部有为有位。
用好组织力量,完善惩戒机制。由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通力合作,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除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将强化结果运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待岗培训、免去领导职位、责令辞职辞退等组织处理。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干事氛围。
用好班子力量,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注重发挥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力量。由县纪委对自查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自查排查过程中,如果在本单位自查、排查和“回头看”工作中未发现问题线索,但被县纪委、清理排查指导组、审计组、县人民群众评议干部各督导等监督力量通过信访、举报、审计等渠道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并调查核实的,将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改落实不力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部门、乡镇及分管领导责任。对通过自查、排查核实无误的14件14人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有针对性地抓整改、促落实。
用好群众力量,完善监督机制。在加强内部互相监督、专职监督的基础上,注重综合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敞开大门、畅通信访举报监督渠道。依托以评促干、以评促改的“一评二促”人民群众评议干部工作机制,用好群众出题、组织点题、干部解题、群众验题“四题”工作法,抓实民情民意收集、分类交办、限时办结、督查督办、群众评议、结果运用六项制度。让干部接受群众评议,让群众监督干部,让干部“在评中干”“在干中评”,严守纪律规矩主动作为。( 果文杰 杨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