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四个三”合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2-18 16:13:18   来源:大理州纪委

洱源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四个三”的综合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学习、担当和表率“三种意识”。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列入理论中心组、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党校干部培训之中,深化学习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通报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材料,认真汲取教训,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意识,主动自觉地抓好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

做到工作部署、落实、考核“三个同步”。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责任制单位重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考核,做到统筹兼顾、合力推进,不顾此失彼;既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和示范引领5项职责,也不忽视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的“一岗双责”,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年度工作部署,对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时限要求、奖惩机制,切实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强化组织协调,纯洁干部作风,注重抓早抓小,抓实专项整治,深化纪律审查,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紧盯领导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三个关键”。按照新形势下从严从实管党治党的要求,以“严”字当头,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提升能力素质、强化制度措施、严格奖惩机制等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纪律,用纪律管好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当好表率。在思想上,要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守纪律,讲规矩;工作上,要坚守责任担当,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生活上,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注重生活小节,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交友,守住“底线”。(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