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从源头上发现和整治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助推“五级联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抓制度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工作实践,先后制定出台了《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办法》、《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管理办法(暂行)》、《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群众诉求平台建设工作办法(试行)》、《德宏州纪委监察局“五级联动”群众投诉中心工作办法(试行)》、《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群众投诉箱管理办法(试行)》、《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纪律》以及联合办信、领导包案等18项配套制度,从平台建设、宣传培训、台账规范、责任追究等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德宏各县市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相应的配套制度,如瑞丽市出台的《瑞丽市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等;二是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德宏州纪委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依托“五级联动”信访监督平台,把全州的重要部署、重点项目、重大资金监管等工作内容纳入监督范畴,拓展成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综合平台,推动监督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抓平台建设,强化操作规范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全州范围共设立64个群众投诉中心、392个群众投诉站、4675个群众投诉点,选配5039名信访联络员,辐射全州340个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3827个村民小组,达到工作覆盖率100%;二是完善配套设施。全州投诉中心(站)做到“六有”,有场所、有牌子、有值班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投诉信箱,州、县、乡群众投诉中心保证8小时工作时间开门接访,8小时工作时间外将办公室电话转接到信访联络员手机上,信访联络员保证投诉电话畅通,随时随地处理群众诉求事项;三是完善台账管理。建立州县乡三中心和村组一站一点五级工作台账,记录诉求信息来源、问题摘要、办理时限、领导批示、办理结果、回访、公示等情况,一件诉求一张卡,每级中心一本账。各级中心、站、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信息预警监测,遇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息执行及时报告制度,重大信访信息2小时以内逐级上报,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置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1小时以内上报。
抓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五级联动”工作深入开展。一是重点督查。今年10月中旬州纪委信访室对全州“五级联动”工作进行重点督查,杜绝“五级联动”工作中各种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对于在监督检查发现的个别乡镇对群众诉求的录入存在与村委会录入重复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后及时进行整改,限时将重复件进行删除操作,规范群众诉求录入工作;二是实时跟踪。州、县、乡均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平台实时跟踪,重点对诉求录入、超时未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规定一般诉求要在受理后1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在2个月内办结。通过电话提醒,杜绝监督平台出现超时未办的情况。对于确实存在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信访联络员需按规定申请延期手续。对工作推进不力、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经过实时跟踪督促检查保证全州“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超时未办案件数量为零;三是定期检查。针对部分信访联络员责任心不强、电脑操作运用不熟练等原因,无法及时、规范对群众诉求进行录入的情况,及时安排各县市纪委开展业务培训。为杜绝存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不及时录入情况,州纪委信访室在对全州“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情况开展的督促检查中,要求做到“受理一件录入一件、办结一件更新录入办结一件”,及时更新监督平台诉求办结信息。对于检查中发现今年内诉求录入数仍为零的,要求及时排查梳理群众诉求,对未录入的群众诉求进行补录。截止目前,全州各级群众投诉中心(站、点)录入率达到100%。
抓诉求解决,强化办理实效
一是协调办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解决群众诉求的责任主体。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协助党委、政府解决群众诉求。2015年9月,昆明某建筑公司反映,德宏某中学教学项目招投标存在违反招标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州纪委信访室收到该诉求后,立即向公共交易中心及财政部门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招投标无违纪违法行为,该群众诉求交由州财政局并由州财政局将调查情况向来访人及时进行反馈,消除来访人对招投标存在的疑虑;二是包案督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或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的信访件,实行包案督办制,做到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直至案结事了,有效的遏制四风问题的蔓延。2015年1月,州纪委监察局包案督办弄岛中心小学党总支书记李某某搬新家违规宴请,及时制止了李某某的违规行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同时查处弄岛中心小学岩某于2014年12月4日违规乔迁宴请的问题。岩某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收缴违规礼金3050元,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三是直查快办。针对情节简单、线索清楚、易查易结,做到快调查、快处理、快答复。2015年5月,州纪委信访室接到芒市群众胡某某来访,反映2013年购买房产时将购房首付款6.78万元委托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代缴给开发商,后因该房产项目停工,要求赵某协助退还购房首付款,经协调退了6.58万元,剩余2800元未退清。州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在安抚来访群众后当即到赵某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并做通赵某思想工作,胡某某顺利拿到2800元余款,从群众来访到诉求解决用时不到2个小时;四是联动解决。强化协调督办,州、县(市)纪委联动出击,形成老案逐步化解、新案及时处理的良性循环。2015年1月,州纪委、梁河县纪委联动查处了原梁河县交通局总支书记,原潞梁、腾陇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刘某某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携带配偶、子女前往外地考察学习并用公款支付随行费用21600元的违纪问题。目前,梁河纪委已对其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8月,州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郗某参加2015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以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填报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存在瞒报信息、弄虚作假的问题。州纪委收到该诉求后,立即向组织部门了解情况,经纪检、组织部门联动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取消郗某公务员录取资格,及时纠正错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