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发布时间:2015-12-18 17:41:29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察局对2016年度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重要时间节点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要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通知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贯彻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聚焦“四风”,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要充分利用政务网、“玉溪党风廉政网”及其手机客户端等新闻媒体等平台,开设元旦、春节期间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专栏,加大宣传报道,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

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要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和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的纪委(纪检组),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