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
突出检查重点。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聚焦纪律作风问题,重点对三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纪律检查:检查各地各单位是否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对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研究、作出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是否存在传达学习宣传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检查各地各单位是否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否以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对编制或参与编制“十三五”规划进行研究部署,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是否存在不研究、不落实,或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的其他纪律作风问题。
明确方法步骤。要求各区县纪委监察局、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对联系的市直单位,各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联系的区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汇总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情况。
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精心组织安排,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统筹安排,确保专项纪律检查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严肃执纪问责。对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落实全会精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督促、跟踪整改。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处分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充分运用成果。开展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动专项检查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