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作强调和重申: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宰杀年猪等相互宴请、相互走访和公款吃喝;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这是2016年元旦、春节“两节”到来前,富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对全县500余名党员干部的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及节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向党员干部常提要求、早打招呼、及早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顶风违纪行为。12月16日,利用县委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之机,县纪委书记向与会的500余名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村监委主任重申廉洁过“两节”的纪律要求。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取得的成果,坚决反对“四风”。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切实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使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务实节俭的传统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