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立足抓“早” 坚决防止元旦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发布时间:2015-12-18 17:08:16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和密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墨江县注重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早提醒、早要求、早行动、早查处”,确保党员干部过好“廉节”。

筑防线,常敲警钟“早提醒”。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精神,利用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宣传廉洁过节的相关规定,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把“廉洁”二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营造崇廉拒腐的社会氛围。

立纪律,划定底线“早要求”。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墨江县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墨江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落实好“八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转方式,专项检查“早行动”。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把抓重要时间节点作为防止“四风”反弹的有效手段,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受理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围绕“六个严禁”落实情况,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节日期间执纪力度和密度,确保不留空、不留白。细化整改措施,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

严执纪,狠刹苗头“早查处”。纪律面前没有例外,规矩面前没有贵宾,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元旦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