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三个结合”整治干部不作为乱作为

发布时间:2015-12-15 16:14:30   来源:红河州纪委

绿春县通过结合分类约谈、换届调研、排查整改的“三个结合”方式,推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分类约谈,提高干部思想认识。通过县委常委班子“严以用权”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统一思想认识,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严以自律,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开展廉政约谈、警醒约谈、爱心约谈的“分类约谈”工作,谈通谈透领导干部的心理“隔阂”,提升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不作为”等思想“总开关”问题。目前,分类约谈干部2250人次,形成记录单3000余份。

结合换届调研,分析研判干部队伍。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民族结构、性别结构不合理,活力不足、整体功能不强等问题,结合县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调研工作,对所有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后备干部考察工作,摸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龄、民族、专业、气质等结构需要,统筹优化领导班子组合和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有作为的积极性,降低不作为、乱作为的风险,促进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

结合排查整改,全面维护群众利益。全县9个乡镇91个村(社区)及县属80余家单位,全面深入自查“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县委派出4个督查小组,以随机督查形式专项督查乡镇、村(社区)及县属重点项目单位。通过深入自查督查,排查出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8条。同时,对排查的问题详细梳理、分类汇总、列举“问题清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及整改时限,并依照党章法律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