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学、立、执、塑”使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发布时间:2015-12-15 09:29:19   来源:保山市纪委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就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龙陵县通过“学、立、执、塑”四字使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学纪”——巩固规矩意识。挺纪在前,党员干部首先要“学纪”。树立牢固的规矩意识,才能不违纪、不逾矩。中央颁布新《准则》和《条例》后,龙陵县迅速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在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集中组织264人进行学习,并要求各乡镇、驻龙各单位、各级党组做好《准则》和《条例》征订工作,及时安排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截至11月底,全县共征订新《准则》和《条例》3147册。此外,龙陵县始终把纪律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注重运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户外宣传栏等多平台,加强党章党纪党规的宣传,努力营造学纪氛围。

“立纪”——筑牢制度防线。筑牢制度防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重在“立纪”。去年以来,龙陵县建立健全《龙陵县廉政审查实施办法》、《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五项不直接分管”暂行办法》、《干部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等制度,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具体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硬性制度,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防止制度执行疲软,杜绝特权,压缩了腐败行为发生的空间,有效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执纪”——树立纪律和规矩权威。聚焦主业,纪委要站在法律的底线前,守在纪律的红线上,当好“守门员”,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布好纪律“雷区”。对越“线”踩“雷”者零容忍,做到刚性执纪、动辄则咎。今年以来,龙陵县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1件43人;对15名领导、干部职工进行追责问责;对4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重视以案说纪,在龙陵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上发布本地典型案例13条,其他各级典型案例105条。通过及时通报曝光,查办惩处,对违纪违规者形成有力震慑,维护了党规党纪的威严。

“塑纪”——塑造纪检干部良好形象。执纪者更要守纪律、守规矩,重视“塑纪”。作为党纪党规的执行者、维护者,纪检干部带头接受纪律教育,坚持在每个月第一周的例行学习会上,进行半个小时的专题纪律教育,县纪委常委带领会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条规知识,观看党纪教育教材,严明党的纪律。强调纪律审查严守程序,确保每一道程序都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开展工作,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规矩意识、制度意识。出台完善了上下班打卡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交办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内部督查制度,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整肃队伍作风,防止“灯下黑”。通过多措并举,使纪委成为纪律学习的表率、宣传的表率、执行的表率、遵守的表率。(寸子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