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给公款消费再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5-12-15 09:19:32   来源:昆明市纪委

“适时向社会公告一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超标办会、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吃空饷’等典型案件,狠刹铺张浪费之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近日,昆明市出台《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实施意见》,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为等进一步进行规范。

根据该《实施意见》,审计机关将把公务支出预算管理、会议、培训和考察活动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使用、因公出国(境)管理、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等10个方面的情况作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主要内容,建立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常态化机制,通过强化审计监督,实施多元化监督,构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审计监督机制。

据悉,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昆明市将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审计机关要在每年年末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通报当年度对公务支出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同时,由审计机关结合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逐步推进公务支出情况审计公告,适时向社会公告一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超标办会、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吃空饷”等典型案件,狠刹铺张浪费之风。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可以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或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形式予以公告。同时,严格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审计监督中发现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昆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实施意见》还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本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内部监督工作。审计机关要从执行财经纪律、财政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督力度,保障监督制度执行到位。同时指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监督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审计机关要加强与财政、监察等部门的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增强监督合力;要科学制定监督检查和审计项目计划,研究监督检查和审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问题,切实提高监督成效。

据了解,今年以来,昆明全市各级各部门注重节约型机关建设,切实强化对办公经费的预算和管控,切实加大节水、节电、节油力度,全力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禁超规格接待,三公”经费实现普降。1-9月,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9.6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下降4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下降2.65%,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0.33%,全市“三公”经费支出达到了“普降”的目标。

同时,该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系列专项治理,坚决整治“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楼堂馆所的豪华”“会所中歪风”和“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等不良风气。1-10月,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0起,处理1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