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委纪委和州委的部署,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全力以赴推进机关“三转”,有力推动了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取得新成效。
以讲认真的监督方式,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以点题约谈压实“两个责任”,州纪委分4批次点题约谈全州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4批次点题约谈各地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和纪工委主要负责人,督促履行“两个责任”。以签字背书明确责任要求,州委书记分别与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任前谈话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州管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对88名新任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洁从政教育,对15名新提拔和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的州管领导干部进行个别廉政谈话,并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书。以“听、谈、查”促进责任落实,派出7个督查组完成了第一轮“听、谈、查”工作,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811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以述廉述责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西双版纳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组织52名州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77名县处级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责任制考核会上进行述廉。以检查考核推进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实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以“一案三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共有3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以越往后越严的执纪态度,坚决纠正“四风”。抓住元旦、春节、泼水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工作。坚持从小处着手,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今年1—11月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件61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53名领导干部在严禁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中向组织报告了存在的问题,共清退金额818345元;5352名科级以上干部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个人承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对州直各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分期开展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严肃追究责任,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确保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制定了对稳增长、扶贫攻坚、“五网”建设等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抓早抓小,为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提供重要纪律保障。强化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和《西双版纳州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旗帜鲜明地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狠刹闲话生非的不良风气、拉拉扯扯的庸俗风气、吃拿卡要的恶劣风气,共有32名干部被问责,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0人。
以始终旗帜鲜明的立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调整充实州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下发《西双版纳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召开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专项督办会,收集线索,集中排查;专项部署,集中督办;严格执纪,集中审理,对近期排查列入专项督办的问题线索进行交办。共办理省纪委转交办信访件280件,已办结235件;办理省委巡视组转交54件,已办结53件。强化线索处置,改进监督审查方式,共接受信访举报554件(次),初步核实问题线索213件(次),立案214件,结案211件,挽回经济损失8459万元。坚持抓早抓小,突出纪律和规矩意识。州纪委通过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25件(次),对400余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对69名党员干部反映失实问题予以澄清。
以从严治党不变的定力,推动监督机制创新。认真制定《西双版纳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措施、任务和责任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任务完成。推进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情况下,进行机构调整,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执纪力量大为增强,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总数63.6%和61.25%。全面清理压缩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州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06个精简至14个。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召开了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加强对派驻机构统一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建好信息平台,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积极探索“两个为主”,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从州纪委监察局机关选派2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到县市纪委任纪委副书记并具体分管案件查办工作,选派3名年轻干部到县市纪委监察局挂任监察局副局长。从基层选拔配备2名县市监察局局长到州纪委任职。全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坚持州纪委常委包案督办和分片联系制度,督促县市纪委、派出机构主动查办案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积极探索“两个为主”的双重领导具体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