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三严”抓好村、社区换届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5-12-10 08:36:17   来源:红河州纪委

金平县纪委通过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换届纪律、严查违纪行为,切实抓好村、社区换届工作纪律,确保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有力保障。

严明政治纪律。参选的人员一律不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易信等形式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贬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形象的言论;不准对党组织决定阳奉阴违,当面拥护,背后非议或消极抵制;不准搞个人攻击,诬告诽谤、泄私愤、图报复,损害团结。

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期间严禁拉票贿选“十种”行为的发生,一是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或实物等进行拉票。二是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娱乐等消费活动或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三是不准以提供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名义,动员外出人员回乡为其投票。四是不准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五是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六是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七是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义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八是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九是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十是不准以亲朋好友、同姓宗族、同村邻里等方式进行拉票。出现以上情形或有群众信访举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严查违纪行为。一是成立打击拉票贿选、干扰选举、破坏选举等行为的协调小组,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检察、法院、民政、信访等部门组成,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反映拉票贿选、干扰选举、破坏选举等问题来信来访核查责任制,对党员、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调查核实,信访等其他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对涉及党员或监察对象违纪违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三是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宗族、非法宗教等各种势力干扰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坚决依法查处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和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