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干部述廉述责须过“五关”

发布时间:2015-12-10 08:11:49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切实加强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促进镇村两级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近日,富民县罗免镇开展干部述廉述责工作,镇机关21名站所长和村“三委”负责人廉责考评须通过“五关”。

过群众查找“问题”关。镇党委统一印制干部征求意见表,发放到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各村委会及服务对象,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改进作风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五个方面进行征求意见,同时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对镇村两级干部的意见建议,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后反馈给述廉述责的干部,要求干部在述廉述责报告中进行点题整改。

过自检自查“整改”关。镇党委要求,每一位述廉述责的干部要逐一对照廉洁从政五个方面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实事求是撰写述廉述责报告。报告内容充分突出廉责主题,既总结取得的成绩,又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过领导“审核”关。为防止述廉述责对象以述职代替述廉述责,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代替个人述廉述责报告,镇党委要求干部撰写的述廉述责报告需经领导分类分层审核把关,镇党政主要领导的述廉述责报告报经县纪委联系分管的纪工委负责人审核,其他科级干部的述廉述责报告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镇属各站所长的述廉述责报告由镇分管领导审核,村委会书记、主任、村监委主任的述廉述责报告由挂钩联系的镇领导审核,村委会副书记、副主任的述廉述责报告由村委会总支书记审核,通过审核把关,确保述廉述责的质量和成效。

过民主“测评”关。通过召开述廉述责会议,每一名述廉干部面对干部职工、村“三委”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分别进行个人述廉述责,同时对述廉干部围绕廉洁从政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将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分别进行评分量化。

过公开“通报”关。镇村两级干部的述廉述责测评统计结果,先要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后,再由党委将测评结果在全镇进行通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也使部分测评在后的干部红脸、出汗,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此次干部述廉述责过“五关”工作,是一次干部接受廉洁从政的教育活动,有力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达到自我完善、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