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细、实、严”推进责任制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09 15:12:11   来源:保山市纪委

日前,保山市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会议,对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2015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以“细、实、严”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细化考核内容。为抓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初,保山市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的通知》,对检查考核的时间、对象、内容、方法等作了明确。特别是在检查考核内容上,保山市结合自身实际作了进一步的细化,紧盯“责任”落实,将检查考核内容分为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以及经验总结等四大项共68个小项,着眼“面”上工作,落细“点”上考核,全面细化考核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重点突出、定性准确、易于操作。

做实考核工作。保山市县处级领导班子2015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从12月10日开始至30结束,对全市5县(市、区)、3园区及79个市直部门共87个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共分为6个检查考核小组,每个组由一名市委常委带队、一名市纪委常委任组长。并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讲融入到检查考核工作中。考核依据《关于印发〈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保山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工》、《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直部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四个文件精神来开展。考核采取社会评价问卷调查、自检自查和总结报告、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召开汇报测评会议、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延伸检查等方法进行。同时,还对检查检查考核的重扣分事项、原则及免扣分情况作了明确规定。

严格考核纪律。“忠诚、干净、担当”是保山市县处级领导班子2015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明确要求,检查考核中,各考核小组要忠诚于检查考核的各项指标,对检查考核中的扣分事项要严格执行,不准自作主张,定性定量必须准确,做到数字准,情况明,打分实。做到个人干净,考核工作时不得借机安排被考核单位为自己办理有关事项,不得接受任何馈赠,不得大吃大喝,主动交纳伙食费。同时,检查考核中要勇于担当,对从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敢于碰硬,实事求是,不怕得罪人,一丝不苟做好各项工作。(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