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新平县不断深化“三转”,聚焦“六大纪律”,突出执纪职能,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线索“清零”、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强化纪律审查工作,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聚焦发现问题,线索排查“大起底”。印发《关于开展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近5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2011年至2015年9月期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304件,属于检举控告类112件,其中,查办案中发现的线索17件;所受理的112条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分别处置,初步核实105件112人,谈话函询6件6人,了结1件1人。通过大排查、大起底,实现问题线索“全清零”。
坚持抓早抓小,执纪监督“站前哨”。创新监督方式,建立纪检监察巡查制度,通过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2015年完成常规巡查5项和专项巡查6项,发现问题40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2条。2015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48次,问责40人;受理信访件154件,转立案17件19人,对19名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问责。
突出“六大纪律”,挺纪在前“严到份”。紧扣“三个时间节点”、聚焦“六大纪律”、突出“三类干部”,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2013年以来,查处违反廉洁纪律的党员干部35人、违反群众纪律3人、违反工作纪律5人、违反生活纪律4人,查处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干部35人,查处在重要岗位可能要提拔的党员干部9人,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20人。2015年,立案审查26件30人,给予开除党籍16人;司法移送6件7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立起来、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