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2-09 15:05:46   来源:红河州纪委

金平县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通过突出“三个重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厘清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落实。

突出“关键少数”这个重点,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县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突出厘清责任清单这个重点,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研究制定了县委班子、县委书记、县纪委、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逐条贯彻落实。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参照县委的责任清单,结合各级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制定与自己分管业务相结合的责任清单,本人签字背书并由主要领导把关后,报县纪委备案。年底考核时,将按责任清单的内容逐条考核销号。

突出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纪律这个重点,推动责任落实。县班子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带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等改进作风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2015年以来,没有发现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也没有出现因作风问题受到举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