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五个严格把党政主要领导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发布时间:2015-12-09 10:42:54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昭阳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五个严格把党政主要领导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切实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制约监督。

严格执行“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按照“正职监管、副职分管、民主决策、监督制约、程序规范”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工作,由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凡属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党政主要领导不得首先表态或定调,须经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后,党政主要领导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或决定。

严格督促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防止搞“家长制”和“一言堂”,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实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等应当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防止组织程序空转。各级纪委定期报告同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切实加强监督。

严格执行廉政约谈和预防教育。由区纪委常委按照领导分工,定期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约谈,及时纠正了一些工作和生活中的小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起了防微杜渐作用。

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按照干管权限组织相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质询评议;其他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开展民主测评,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