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开始,昆明市围绕“建立交易市场体系、政府职能转变、预防和遏制腐败、降低政府投资”四位一体目标,从体制、机制和电子化方面入手,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进行改革探索。针对市场体系不完善、执法监督乏力的突出问题,通过成立综合监管机构,整合分散的交易场所,建立起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形成“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有效监管”的交易和监管新模式,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健康生态系统。
昆明在探索电子化招投标的过程中,成立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成“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监督管理体制,清晰构建了“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运行图,实现了六个统一:项目统一进场,场地统一安排,信息统一发布,专家统一抽取,交易统一监督,结果统一公示。通过这六个统一,防止制定行业交易规则,设置不合理门槛或条件,或采用不规则竞争造成挂靠、借资质、围标、串标、业绩造假、人员身份造假、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出现。与此同时,从项目立项审批到进入交易、成交、履约均可通过电子化平台实现。
截至目前,昆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总额523.02亿元,通过公开控制拦标价,还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费用,中标价与拦标价下降7.02%,为财政节约资金3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