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坚持执纪为民 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15-12-07 16:37:09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今年来,红河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目标,坚持把执纪为民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紧贴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创新方式,强化效能监察力度。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开展督查,转移到对政府部门落实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一体两翼三园一示范”、美丽家园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今年以来,督促有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工作任务6项,开展专项效能督查6次,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7次175人。按照问责程序对工作监管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分别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严格执行《关于深入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五级联动”工作的意见》、《红河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五级联动”工作检查考评方案》、《红河县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群众诉求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和措施,深入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五级联动”工作。全年共收到群众诉求件1087件,通过自办、转办、督办等方式,群众诉求问题已得到解决。

强化民生资金监管。加大对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三农”政策和工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强农惠农支农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全县13个乡镇和28个涉及民生资金的部门建立民生资金管理平台,实现民生资金监管联网化工作格局。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红河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整合监督力量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查、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和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等系列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的等问题的问责查处力度。完成全县5279名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登记调查,派出5个专项巡查组18人先后走访巡查了全县13个乡镇中的2个社区、45个村委会、131个村民小组发放低保金的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相关乡镇和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