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狠抓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发布时间:2015-12-07 09:08:23   来源:怒江州纪委

按照中央、省委、州委有关部署,贡山县结合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做到排查问题聚焦,分析问题根源,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措施)。

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把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题教育立规执纪的重要内容,与本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把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摆在转变基层干部作风、推动基层各项工作科学运转的高度加以落实,形成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新常态。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做到事到单位、到人头。

实行销号管理,形成制度规范。贡山县各级各部门要在自查的基础上,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探索用制度形式把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成果固定下来、延续下去,建立一套有利于转变干部作风、推动本地本单位工作科学运行的制度规范,真正把基层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置于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范畴,促使基层权力运行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使基层干部权力真正成为为群众造福谋利的“利器”。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公开透明整治。同时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加强联动督查,强化督办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单位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能、改进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全县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制订《贡山县从严抓实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各督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方案》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抽工作人员,组成五个督查组,分别对乡镇机关和村(社区)、涉农部门、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社会事业部门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采取:查看具体的工作台账、各单位负责人谈工作开展情况;看是否将该项工作结合融入到单位的中心工作、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相关意见、随机访谈基层干部群众农户等方式对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各单位是否按要求扎实开展“不作为、乱作为” 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正风肃纪。贡山县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村(社区)以上领导中开展培训。强化正面引导,在基层树立对党员干部的认同举办培训班感、信任感、尊敬感。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基层干部的行为,依法维护基层干部的合法权利,为基层干部勤做事、多做事、做好事创建良好的环境。同时引导群众理解和包容敢于担当基层干部的正常工作失误,着力纠正少数群众眼中看到党员干部都是腐败分子的错误观念,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坚持教育与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杨春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