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纪委深入落实“三转”要求,以严格问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途径,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力度,着力治理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散、软、拖”现象,积极探索并形成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
主动发现问题,拓宽问责渠道。坚持把有效发现问题作为问责基础,从问题末端倒查责任。一是从落实主体责任中发现问题,把常态化督查作为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建立“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从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明查暗访对全县干部职工上班纪律、工作作风开展明查暗访,并从中发现问题。
主动融入全局,改进问责方式。围绕中心工作、群众利益、依法履职等开展问责。一是从速问责,助推中心工作。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紧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抓发展、稳增长、惠民生等情况,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及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重点检查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灾后重建等在建项目,认真纠正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等问题。二是从实问责,维护群众利益。围绕群众关注度高或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问责,维护群众权益。通过模拟办事、陪同办事、实地暗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督查。
主动统筹协调,强化问责合力。坚持把调动各方面力量作为构建常态化问责机制的重要途径,加大工作力度,长效推进。一是督促下级纪委主动问责。通过交办、指导、督促等方式,督促乡镇和县直部门纪委主动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二是督促职能部门传递线索。建立线索传递工作机制,要求职能部门及时传递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由县纪委开展问责调查。三是引导外部力量共同监督。引导群众、媒体等力量有序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通过扎实有效开展地开展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作风不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力、处置不当、落实责任不力等行为,共问责47人,其中科级干部19人,一般干部18人,大学生村官4人,村社干部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