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三个零” 强化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2-03 16:26:13   来源:昆明市纪委

“纪委必须要强化‘监督责任’的落实,加大监督执纪和纪律审查的工作力度,否则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寻甸县纪委书记在纪检监察干部会议上提出。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三力齐发”,确保履职到位。

监督零距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初步形成常规督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按照察访人员、查访地、察访对象“三不固定”原则,每次开展明察暗访的工作组均是临时组建,要求暗访组坚持问题查不出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面貌不改变不放过“四个不放过”原则,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2015年,寻甸县纪委共组织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窗口服务行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岗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开展了14次明察暗访,抽查干部3180人次,开展会风会纪督查26次,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察访宾馆、饭店等220余家(次),抽查公车650余辆次。

问责零差错。深入开展“问责年”活动,加大问责惩戒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共问责党员干部32件47人,其中诫勉谈话15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通报批评23人,责令辞职1人,建议免职2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对违反会议纪律的21名干部、缺席会议的36个单位、迟到早退的55个单位、请人顶会的18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对违反县“两办”节日期间乡镇(街道)不放假规定的3名乡镇党政责任领导进行了问责。

执纪零容忍。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出台了《关于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委会系统建立分片协作巡查工作制度》、《寻甸县纪委常委联系基层包案工作制度》、《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坚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今年以来,寻甸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31件(次),同比上升了87.1% 。初核案件线索64件66人,初核了结26件,立案38件42人,办理司法报批件2件2人,查处“一案双查”问题5件15人,结案40件,处分44人(乡科级10件10人),全县立案数、处分数、涉及乡科级人数同比分别增加了26.7%、2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