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澜沧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创新工作思路、深挖案源、整合纪律审查力量、完善工作机制等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聚焦主页,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开展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上,有效推动纪律审查工作。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案件89件,初核75件,结案4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9件9人。问责不作为、乱作为干部16件30人。还查处了水务局原副局长李闻受贿和收受礼品礼金案,南岭乡原乡长蒋开有虚开发票冒领项目资金、受贿及收受礼品礼金案,县农科局违反财经纪律案等违纪违法案件。
提升纪律审查案件质量。实行县纪委书记负总责,三位副书记分别抓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问责工作,以案检室、五个纪工委为基础组建重要审查组,其他职能科室承办审查与其职能对应的案件,88%以上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律审查一线,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业主责集中。全面实行乡镇纪委向县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情况通报制度。注重发挥县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工作联席会,互相通报纪律审查重要情况,加强纪律审查的协调配合,共享案件信息资源,增强办案合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规范纪律审查工作流程,严明办案纪律,建成了谈话室。保持依纪依法办案零违纪和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
强化治本功能。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注重案后整改,针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党风廉政建设整改通知书》,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公开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件。组织五批次2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观摩李闻、蒋开有、夏克祥、吕书维等庭审旁听活动,增加法律审判教育氛围,教育干部要牢记“法比纪严”,增强敬畏之心。
打好廉政预防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管不松、该抓不拖,有效地防止了小错酿成大错。认真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21人次,廉政提醒谈话21人次,约谈11人次,诫勉谈话22人次,函询11次,对11名乡(镇)纪委书记开展职责定位专项任前廉政谈话,多渠道收集被谈对象单位及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8个乡(镇)、11个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一对一”约谈,及时咬耳朵、扯扯袖子、提提领子,做到管早、管小、管经常。任前廉政考试37人,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法规测试350人,完善207名正科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县委牵头成立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巡讲团,分组到全县26个党委和部分机关、学校、社区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进行巡讲,进一步筑牢广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