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纪委监察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主业,深化“三转”,改变纪律审查惯性常规思维,挺纪在前,出重拳惩治腐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贪大求全”转变为“快查快办”。化“大案要案”为“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问题,在更小、更初、更早、更细上作文章,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咬耳扯袖”,用纪律和规矩严格规范党员的言行举止,避免纪律转空。坚持“快查快办”,建立纪律审查目标责任清单落实主办人包案制度,严格纪律审查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质完成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工作。对主要问题调查清楚后,及时完善程序性文书材料,及时整理材料、查缺补漏、立卷归档,及时移交审理,实现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对发现涉嫌违法问题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继续依法处理,绝不“贪大求全”。
“被动坐等”转变为“主动走访”。 化被动为主动,改变以往线索靠信访举报的单一来源,变主走访调查。紧紧围绕“职、责、权、利”这个重心,紧盯易滋生腐败、易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性开展专项巡查、重点督查、集中排查。通过专项整治、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政风行风评议、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效能监督系统、社会评价县直单位等方法方式进行过程监督,查找问题线索,主动出击,安排足够时间深入到村、组及农户家中,从群众言谈、抱怨中去分析、归纳、发现问题线索,提高线索成案率。
“孤身奋战”转变为“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自职责,每年至少召开1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公安、法院、检察院、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协作力度,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实现案件信息共享,互助联查快办快结。2015年以来,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获取的案件线索共12件12人。
“适可而止”转变为“一查到底”。改变过去完成年度查办案件任务就止步缩手的观念,把纪律严起来,突出主责主业,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零容忍”“无禁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时,认真办理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圆满完成了省委巡视组的交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