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督促各地各部门在近两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机制、动态监控机制、预警处置机制和检查评估机制,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推行,进一步解决权力过于集中、边界不清晰、运行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较为随意等问题,完善防控制度体系,努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夯实预防腐败工作基础。
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安排部署,分阶段、按步骤、明目标、定措施、抓重点、建机制,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结合防控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不断优化防控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在依法规范职权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点、线、面“三个结合”和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六种查法”,深入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风险等“五类风险”。制定相应防控措施,按廉政风险发生概率大小和风险发生后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定级,确定不同的监管责任,并登记造册。坚持“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以制度合理界定权力,以制度优化权力流程,以制度强化对关键点的防控,以制度保证权力公开。
此外,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督促有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本行业本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协调市直工委全面推动市直单位(包括中央、省属驻丽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协调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分别抓好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现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覆盖。
今年丽江市各级各部门共梳理权力数5764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290个,查找内部机构风险点6535个,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8930个,查找个人岗位风险点11693个,制定个人防控措施15271个,制定相关工作制度1029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