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份以来,富宁县集中对乡镇和部门进行巡查,从严治理为官不为。
健全机构机制,形成巡查新常态。富宁县制定《巡查办法》,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廉洁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一把手”履职情况、机关作风、“为官不为”等进行巡查。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的巡查领导小组。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等部门抽调15人组成3个巡查组,分期分批对部门和乡镇进行随机巡查,形成监管常态。截止目前,召开动员部署会6次,座谈会7次。
强化测评公示,分析研判到位。在巡查前,富宁县对巡查方式方法、严肃惩治“庸散懒拖”、治理为官不为等进行了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对巡查的内容、步骤、举报电话进行公开公示。巡查中,制作民主测评和调查问卷,向单位、部门及退休人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开展全方位问卷测评、征求意见建议。截止目前,共张贴公告27张,设置意见箱6个,参与民主测评393人,进行问卷调查484人,发放征求意见函264份,开展个别谈话113人次,查阅资料5197份,收集到意见建议84条,发现问题线索6条。
着重明查暗访,调查核实准确。富宁县对单位帐目、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笔记、安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资料和干部职工的有关笔记、心得、记录,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议事规则研究决定的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明查,并深入基层单位和群众中针对巡查内容开展暗访,充分了解民意,对巡查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巡查期间检举、控告和检查中发现的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等情况进行重点了解,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存在问题的性质、程度和原因。截止目前,共明查了6个乡镇和部门,开展暗访35次,走访群众100余人次,对调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
加强结果运用,有为有位导向明确。富宁县树立起鲜明的敢于担当、有为有位的导向,对标准不高、落实执行不力、怕事不敢担当、工作作风漂浮、相互推诿扯皮等“不严不实”、“庸懒散拖”和“为官不为”问题主动出击,进行即时问责,即时查处。截止目前,共对2个乡镇和部门进行了正反典型通报,对5人进行了问责,监督约束机制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得到转变,在全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