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四个一”确保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15-12-01 16:40:24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党规党纪,强化纪律约束,近年来,东川区采取“四个一”确保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一次告知。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制作《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将执行决定的时限和要求明确告知发案单位,避免了因发案单位业务不熟而造成的落实处分决定不及时的问题。

一项督查。由区纪委牵头,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参与组成处分决定执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发案单位执行处分决定情况进行检查,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不闻不问的,除责令整改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份关爱。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化解心理上的阴影和减轻思想上的包袱,同时,制定出台《东川区受留党察看党员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办理程序规定》,督促发案单位党组织按照程序规定恢复受处分党员的权利。

一个制度。制定出台《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规定》,明确规定了组织人事、财政、发案单位等部门的职责,形成各部门相互联动、密切协作的机制,避免了因责任单位沟通协作不够而造成落实难的问题。2014年以来,对3名受到党政纪处分干部拟在年度考核中给予评定优秀等次的做法进行了纠正;对5名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年度考核和工资调整进行了督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