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明、履、述、促” 抓实主体责任“牛鼻子”

发布时间:2015-11-30 15:18:03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龙陵县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通过加大书记访谈、约谈提醒、全会述责和检查考核的工作力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访谈明责。在龙陵县电视台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书记访谈》栏目,以访谈的形式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专访,访谈内容围绕“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全面总结本单位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所取得的经验成效,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切实找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中的职责定位等内容展开。截止目前,已播出《党风廉政建设书记访谈》10期。

约谈履责。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约谈县级班子成员,县级各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和挂钩联系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约谈内容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内容,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和各项“规定动作”,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县纪委常委约谈全县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和基层纪委(纪检组)负责人,针对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使监督责任落地生根。截止目前,共开展廉政谈话2500余人次。

全会述责。2015年,29位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先后在县纪委全会上,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公开述廉述责,并接受县纪委委员质询和参会人员的民主测评。57名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提交书面述廉述责报告,让县纪委委员审阅,检查各乡镇、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情况。

检查促责。龙陵县一年两次的“廉政大考”,均由县级领导带队,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全县10个乡镇和66个县直及驻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围绕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等内容进行检查和考核,切实做到以考促学、以考促改、以考促廉、以考促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黄永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