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惩“四风”狠刹请吃“杀猪饭”、年宴饭

发布时间:2015-11-30 09:30:37   来源:楚雄州纪委

日前,针对往年部分单位干部职工相互请吃“杀猪饭”、年宴饭的浪费现象,大姚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做出明令禁止,向这一陋习开炮。

严明主体责任。该县纪委监察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州明令禁止的公款吃喝、旅游,滥发钱物,收送礼物,公车私用,参与赌博,大办婚丧喜庆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廉洁规定的内容,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同时督促好单位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规定。

划出纪律“红线”。针对年末岁首容易违反“四风”问题的领域划出“红线”:严禁借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车、公款、工作时间参与吃“杀猪饭”;严禁在节假日、朋友聚会、吃“杀猪饭”时赌博和酒后驾车;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培训中心;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等。对顶风违纪、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做到不留情面、不搞例外。

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也将严肃追究监督责任。同时,在当地媒体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吃的是杀猪饭,丢的是作风,失的是民心,今年我们不吃杀猪饭了。”该县某局职工在干部职工例会上如是说。        

目前,该县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纷纷采取干部职工会议、转发学习文件、发短信提醒等方式,将严禁吃请“杀猪饭”等有关作风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