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五个强化”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11-30 09:11:49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华宁县聚焦主业,深化“三转”,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种好“责任田”,推动“清廉华宁”建设。

强化纪检监察巡查。在2014年取得巡查实效、形成巡查震慑基础上,2015年出台纪检监察巡查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巡查工作程序,对4个县属单位和1个乡镇进行巡查,共发现线索8条,接到举报1件,立案2件2人;发现问题24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3条,开展廉政约谈4人。

强化督查问责。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制定督查方案,对县城棚户区改造和天然气管道建设、大丫口将军山风电场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管理等30个重点项目进行督查,牵头组织对全县207个单位开展财务大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实施问责10人。

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县电视台发布廉政广告1400余条,利用节假日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手机廉政短信6300余条,开通“清风华宁”举报微信平台,在县委县政府办公区及县领导办公室悬挂廉政书画130幅,不断扩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覆盖面。突出抓好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编辑印发《华宁县廉政教育案例选编》1500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例选》800册,组织县级领导和县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00余人到玉溪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全县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4部,组织县直单位部门80余名财务人员旁听县法院出纳贪污案庭审,着力提升宣传教育实效。同时,及时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采取“以考促学”等方式,督促引导全县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廉政知识、党纪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强化纪律审查。认真落实纪律审查新要求,实行全员办案、县乡两级联合办案,坚持有信必办、有案必查,重点查处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套取挪用专项资金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4件(次),初核15件,转立案14件,转办27件;审结24件24人,有力维护了党纪国法严肃性。

强化“五级联动”。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扎实开展农村“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级联动平台共收到群众诉求9428件,办结9421件,满意率96.3%。各级领导干部积极落实“不跑上层下基层”和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的要求,扎实开展随机调研、走访、接访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