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区国资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方晓,近年来未经组织同意,擅自因私出境11次,费用由国有公司控股的某公司股东承担,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家庭房产、车位、持有股票等个人有关事项……”
近日,昆明市纪委通报,李方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放松对自己的纪律要求,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违纪款上缴国库。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昆明市从加强作风建设这个日常抓手抓起,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措施,坚持“严”字当头,用严标准、严措施、严约束、严处理,真正把严管干部的要求落实到位。
从严开展专项治理。在全市开展“违规任用干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风漏气、封官许愿”十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裸官”清理整治工作,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是否移居国(境)外进行摸底调查。共清理县处级“裸官”1名,对其进行了任职岗位调整,重点列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同时,对10名未按照相关规定上交因私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的人员和45名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人员进行全市通报,对1名未经审批私自出国,且故意隐瞒出国事实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从严整治为官不为。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暂行办法》,把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与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抓工作作风建设,对半年工作落实不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好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通报,并约谈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有关领导,提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的要求,并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纳入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受理范围。目前已受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案件28起,并针对2名领导干部发出了《函询通知》。全面清理党政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全市清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314人,清理现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和未列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147人,清理离退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辖业务范围内兼职1人,规范国有企事业人员兼(任)职17人。
关口前移从严监督。建立廉情分析制度,定期对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针对廉政风险、监管空档、薄弱环节等综合施策,精准防范。着手探索建立干部日常监管大数据源,整合利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审计等部门的干部数据信息,对个人报告事项、遵章守纪、涉法涉诉、经济责任审计等信息综合研判,力求及时找出党员干部日常不容易被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预警处理,防止“带病提拔”。制定昆明市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拟提拔干部要先征求原所在单位和本人曾工作过的下级单位意见;如果是下一级主要领导,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写入考察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线索核查中,结论未形成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下达任职通知前发现重大问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暂缓任用;重大事项报告不实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不得转任重要岗位。今年以来,共对229名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抽查,对24名领导干部开展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截止目前,全市共问责处理“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干部223名。其中县处级干部19人,乡科级干部85人,其他人员1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