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以“六个抓手”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11-28 11:45:55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洱源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总抓手,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续深化“三转”,推动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抓组织协调,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县纪委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套,组织签订责任书86份,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1份,镇乡和部门领导班子65份,督促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5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组织44名镇乡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进行述廉述责,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18人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结果形成“问题清单”下发到76个被检查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抓预防教育,不断增强廉洁意识。重点围绕乡科级领导干部、村“三委”干部两个层面,分层次加强廉政教育。县纪委领导结合任前廉政集体谈话、专题授课、业务培训和上党课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达1200多人次。组织2批98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考试,136名领导干部按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在《洱源通讯》和洱源手机快讯刊登各类党风廉政宣传稿件60余条,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节假日廉政短信9期,组织700余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廉政电影《人生不能重来》,组织38名县处级干部到大理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44人次。新建成郑家庄村民小组、凤翔村2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对30个州县廉政文化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

抓作风检查,驰而不息纯洁队伍。通过廉政短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纪律作风规定。制定出台《洱源县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的规定》,强化对干部作风的常态化监管。紧盯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成立专门检查组,深入到各级各部门、宾馆山庄、休闲娱乐场所,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及时纠正发现的违规问题。围绕4大类型25种表现形式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制定出台《洱源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反向测评办法》,主要做法在全省取得了较好反响。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09人次,发现问题85个;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人,给予诫勉谈话1人,下发通报1期。

抓纪律审查,综合发挥治本功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截至10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61件(重复件8件),本级受理26件,上级转交办35件,已办结42件。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7件29人,涉及科级干部3件3人,农村党员干部13件25人。共审结违纪案件24件29人,挽回经济损失46.9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双重处分1人)中,轻处分占八成以上。组织案发单位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并向单位领导班子提出建章立制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较好发挥了以查促建、以查促教、以查促防的治本功效。

抓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洱源县纪检监察机关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形成了州、县、镇(乡)和村四级联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361次,发现问题574个,责令责任单位已整改555个,正在整改19个,约谈工作落实不力的33名责任领导,实施问责1人。持续深化“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组织全县73个部门和78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了严禁收送“红包”承诺,对20个重点单位开展了严禁收送“红包”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62名“为官不为”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制定下发专项整治方案,对发生在村组干部身上的“四风”、违纪违法和“吃拿卡要”3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完成30个重点村的专项审计。

抓队伍建设,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洱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协调解决人员编制10名,为内设机构改革奠定基础。制定出台《洱源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洱源县纪委监察局干部临时外出报备制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全县未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案件。重视调查研究,形成28篇纪检监察调研文章,编辑出版《洱源县纪检监察调研工作资料汇编》一书。选派9名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州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扬清风·树正气”主题演讲比赛。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要求,县纪委35名干部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00户406人,下派3名干部投身扶贫开发一线开展工作。制定出台《洱源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管理细则》,进一步理顺村“三委”之间关系。举办村务监督业务培训班9期320余人,提升农村监督力量履职能力。(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