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四项措施推进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27 10:42:36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5年10月29日,鹤庆县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涉及纪委、农业、财政、民政、审计等五部门25人的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参加了动员和培训,为期三个星期的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拉开了帷幕。部门联合作战,深入基层调查,形成强力震慑是此次专项工作的特点。

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整治方案。县委政府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出台《鹤庆县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要求、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开展方式、完成时限等作出明确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乡镇召开9场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宣传到村组干部、村勤廉委及广大党员干部;在电视、广播、手机信息报等媒体播报登载《鹤庆县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告知书》;入村入社张贴告知书,召开户主会议宣传到户,广泛宣传整治工作任务、目标、工作方式方法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安排专人负责接访,健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举报网络。

抽调精干人员,分组驻村审计。抽调纪委、监察局、审计、财政、农业、民政部门精干业务任务组成审计组,对2013年以来集体“三资”存量大、管理任务重的9个乡镇37个村委会,驻村进行专项督查审计。

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整治督查。重点对违反“四风”、违纪违法、吃拿卡要问题进行整治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排查,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贪腐案件,坚决处置不合格村干部;对群众反映强烈、德不配位、问题集中,不适宜继续担任村组干部或村务监督委员的人员,及时处置;通过督查找准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赌赛漏洞。    (王刚  董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