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从严从实确保述廉述责动真格取实效

发布时间:2015-11-26 11:14:28   来源:昆明市纪委

“请问你单位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几个方面几条?请党风室负责人评判对不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六大纪律’分别指什么纪律?”

“请问你是如何监管自己的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请问你单位是否设立‘小金库’?”面对区纪委委员的提问,述廉述责者普遍感到回答问题都要红脸出汗。

在东川区纪委三届六次全会上, 14名镇(街道)、区属部门党政“一把手”面对区纪委委员述廉述责。与往年的述廉述责相比,今年的工作更加严格、更加实在,主要体现在“三个严”和“三个实”上。

“三严”具体表现为:述廉对象确定严。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选取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党政“一把手”若干名,报经区委专题研究后,最终确定了4名镇党委书记、区属部门1名党委书记、9名局长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参与测评人员确定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按照实际参与测评人数2倍报送人员名单,由区纪委严格审核报送人员名单,并从符合参与测评条件的人员中抽取部分人员参与测评。述廉述责报告审核严。对述廉述责报告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的一律退回重新修改,14份述廉述责报告均被退回重新修改2次以上。

“三实” 具体表现为: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实。14份述廉述责报告中都如实报告了个人收入情况、子女从业情况、家庭房产情况、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情况等,甚至部分领导将房产在几栋几单元几室都作了详细说明。质询提问环节实。纪委委员现场举手质询提问,所提问题事先都没有与述廉对象沟通过,提问环节出现了对述廉对象回答“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情况,现场多次出现“红脸、出汗”的“尴尬”局面。结果应用实。述廉述责测评结合为基本合格的,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评为不合格的,报请组织处理,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

东川区述廉述责工作自2013年开展以来,已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600余人次进行了述廉述责,其中32名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7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人被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