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四个突破”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11-26 10:03:2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西双版纳州紧盯关键点不放松,努力找准突破口,采取定责背书、点题约谈、考责述责、监督追责等措施,确保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坚持以定责背书明责任要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及时制定2015年西双版纳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州委书记分别与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了责任担当意识,确定责任内容,“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实现了全覆盖。

坚持以点题约谈压责任落实。分3批次就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点题约谈三县市、三区、州直和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和省属驻州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强调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决心把本单位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信号,管好“关键少数”。分4批次就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点题约谈三县市、区纪委和中央、省属、州直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细做深“三转”,明确履职边界,做实监督责任。

坚持以考责述责促责任归位。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从2014年至今,全州649名各级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上进行了述廉,2669名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廉,抽取了90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度纪委全会上述廉。分批次组织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对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专题培训,并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报告了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州661名县处级、2190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坚持以监督追责查责任不为。切实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初步推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对违反“两个责任”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